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萬得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防止舞弊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使公司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公司法》、《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舞弊行為,是指個人利用職務之便或管理疏漏、采用違法、違規的手段,謀取個人不正當利益,損害公司正當經濟利益的行為;或幫助公司謀取不當的經濟利益,同時為個人帶來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規范各級人員的職業行為,完善崗位制約機制、減少職業道德風險、防止損公肥私、損人利己的行為的發生。
第四條 公司反舞弊內控機制,包括設立舉報投訴渠道以防范和發現舞弊行為,實施控制措施以降低舞弊發生的機會,以及對舞弊行為帶來的危害采取適當且有效的補救措施。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級人員,各執行單位如有需要可據此制定相應的細則。
第二章 舞弊行為及反舞弊職責歸屬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舞弊行為:
(一)收受賄賂或回扣;
(二)非法使用公司資產,挪用資金、侵占、盜竊公司資產;
(三)向供應商實施敲詐、勒索、暗示索取不當得利或輸送利益;
(四)使公司為虛假交易事項支付款項或承擔債務;
(五)將正常情況下可以使公司獲利的交易事項轉移給他人,如低于正常市場價格不合理的將公司資產售出;
(六)偽造、編造會計記錄或憑證,提供虛假財務報告;
(七)故意隱瞞、錯報交易事項,使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八)泄露公司的商業或技術秘密;
(九)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
(十)其他損害公司經濟利益或謀取組織不當經濟利益的舞弊行為。
第七條 公司、部門一把手分別對公司、部門舞弊行為的發生承擔管理責任,是反舞弊的第一責任人。
第八條 內審部是反舞弊工作的監督部門,具體職責:
(一)負責管理舞弊案件的舉報電話、電子郵箱,接收員工及外部第三方的實名或匿名舉報。
(二)書面記錄舉報的舞弊事件內容并及時向管理層報告;
(三)對受理的舞弊案件進行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向管理層報告;
(四)對舉報和調查處理后的舞弊案件報告材料及時立卷歸檔。
第三章 舞弊案件的舉報、調查及報告
第九條 公司內外各方均可通過舉報電話、電子信箱、信函等途徑舉報相關人員實際或疑似舞弊案件的信息,包括相關人員違反職業道德情況的投訴和舉報信息。
第十條 內審部接到舉報后進行初步評估,并根據初步評估結果決定是否上報公司管理層,由公司管理層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調查及調查的方向、范圍等。內審部在進行有關調查時,視需要可聘請外部審計師或其他機構協助調查。
第十一條 受理舉報投訴或負責舞弊案件調查的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向任何部門及個人提供舉報人的相關資料及內容。
第十二條 投訴、舉報人在協助調查工作中必須受到保護。禁止任何非法歧視或報復行為,禁止對參與調查的人員采取敵對行為。對違規泄露舉報人員信息或對舉報人員采取打擊報復的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將予以警告、撤職等處罰。觸犯法律的,將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章 反舞弊信息的溝通渠道
第十三條 應通過員工手冊、公司規章制度或內部網絡等方式,及時將反舞弊政策和檢舉程序進行宣傳;定期進行關于職業道德守則的培訓與溝通,以保證員工能夠理解公司反舞弊政策的所有相關內容,清楚公司對防止舞弊行為的嚴肅態度,明確在遵守公司反舞弊政策方面的角色和自身的職責。同時應保留培訓、溝通的相關記錄、文檔。
第十四條 與客戶、供應商以及其他相關單位的業務往來要建立在誠信公平的基礎之上,并應向他們傳遞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相關信息及要求。
第十五條 根據需要,對反舞弊政策進行變更時,應就變更事項與員工進行溝通,使員工及時了解更新后的政策要求。
第十六條 有足夠的舞弊風險識別力、預防及反舞弊的控制力、對已發生的舞弊行為所帶來的危害進行及時補救的應對能力,及時收集各類預防反舞弊機制的相關信息,實現相關信息的共享。
第十七條 對重大舞弊事件要及時分析是否具有普遍性,并及時提出預防及控制措施。對重大舞弊事件的處理結果要向全體員工通報,使其認識到違規事件的危害性,起到引以為戒的警示作用。
第五章 舞弊行為的責任追究、補救措施及處罰
第十八條 公司應對查實的舞弊責任進行追究,其中包括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一)領導責任是指負有相應領導職權的管理人員在其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圍內因失職、失察導致發生舞弊事件而應承擔的責任。
(二)直接責任是指公司相關管理或經辦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直接操作或參與相關決策,或授意、指使、強令、縱容、包庇他人以及未正確履行職責等過失行為,導致發生舞弊事件而應承擔的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舞弊案件后,公司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對受影響的業務部門的內部控制要進行評估并改進。
第二十條 對證實有舞弊行為的員工,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分,包括不限于警告、罰款、降職、辭退。行為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六章 舉報信息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立專門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具體如下:
舉報電話:0416-3799961(非工作時間為自動留言)
舉報電郵:jubao@wonderauto.com.cn
總裁信箱:遼寧省錦州市濱海新區西海萬得工業園辦公樓
總裁(收)
第二十二條 公司接受任何實名或匿名的舉報,并及時調查、評估、回復、報告。任何正當的舉報行為都將會受到公司的保護。公司根據舉報者所提供信息的重要程度進行不同程度的獎勵。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經公司管理層授權,本制度由內審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簽發日起生效實施。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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